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(第3号)

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(第3号)

 

 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    根据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现状与特点,教育部、卫生部重新修订了《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》,现将沪教委体【2009】64号文转发,请根据文件要求,认真落实防控措施,共同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。
一、近期我国内地疫情特点:
    1、疫情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。
    2、甲型H1N1流感占流感病例的比例持续上升,据监测点数据显示,本市91%的季节性流感为甲流H1N1流感。
    3、重症和死亡病例数显著增加,全国死亡病例201例(其中上海2例)。
    4、病毒基因测序未发现明显变异,毒力也未出现增强。
二、全国主要防控工作
    1、进一步强化疫情的监测工作;
    2、积极推进疫苗的生产和接种,截止至11/30已接种2698万人;
    3、认真开展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,截止至11/30,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2867例(其中80%为发热、局部红肿等一般反应,严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约1/100万);
    4、加强重症病例的救治。
三、我校防控措施
    1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是预防甲型H1N1流感最有效的手段,疫苗接种实行知情、自愿、免费的原则,近期将安排全校师生接种疫苗。
    2、勤洗手,公共场所多通风。不随地吐痰,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、衣袖、手帕等遮住口鼻,咳嗽或打喷嚏后以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,用过的纸巾要扔入垃圾箱。
    3、通过辅导员、学生干部、寝室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,一旦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(发热或有明显的咳嗽、咽痛、鼻塞、流鼻涕等)要求其暂停上课并及时就医,如有需要可安排至社区独立区域居住休息,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症状消失24小时后,无异常即可上课,无需门诊部出具证明。
    4、门诊部、各学院做好日报告制度。班级内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当天新发现5例以上或一周内累计30%以上,将向区疾控中心报告,并共同研究停课措施。
 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附件:沪教委体(2009)64号文件/uploadfile/200912/8/2150233105.doc

 

(上海海洋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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